高危孕妇须知
2021-09-11 16:00:00 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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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经产科医生检查,属于高危妊娠的孕妇,都应提前住院待产。所谓高危妊娠是指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高危妊娠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病理产科,主要有: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者,如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等;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

    4、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包括贫血)、病毒感染(风疹、水痘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使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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